可靠性环境试验功能状态分级
ISO 16750对试验后受试样品的功能状态进行分级评价。按A、B、C、D、E 5个等 级描述受试样品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所处的功能状态,并作为试验的合格性判据和最终结 论。合格性判据和最终结论的规定也适用于ISO 21848。
ISO 16750对提出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要求的同时,对每个试验项目给出受试样品在 试验后应达到的功能状态,附加试验要求由生产商和供应商协商形成文件予以确定。
ISO 16750规定受试样品在试验期间,不应对受试样品进行额外操作。
受试样品在试验过程中所运行的功能和内容、检査运行状态的方法和评价准则由供需 双方协议或由产品规范等技术文件给出。
任何一个试验项目都必须给出受试样品在经历该试验后的A、B、C、D、E5个等级 描述。即使其状态未能达到ISO 16750的要求,也要给受试样品按这5个等级中的一个等 级描述功能状态给出客观具体的分级评价。
当然,试验报告应详细描述功能检查的各个细节,记录试验和检査的过程和结果。这 些内容是最终的功能状态评价的技术支撑,缺一不可。
——A级试验中和试验后,受试样品所有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B级试验中受试样品所有功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允许有一个或多个超出规定允 差。试验后所有功能应自切恢复到规定限值。存储器功能应符合A级。
——C级试验中受试样品一个或多个功能不满足设计要求,但试验后所有功能能自 动恢复到正常运行。
一D级试验中受试样品一个或多个功能不满足设计要求且试验后不能自动恢复到 正常运行,需要对受试样品通过简单操作重新激活。
-E级试验中受试样品一个或多个功能不满足设计要求且试验后不能自动恢复到 规定运行,需要对受试样品进行修理或更换。